1、 中国电影市场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出现过相当的繁荣,从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电影的所有指标全面下滑,这种情况几乎一直持续到1994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进口大片基本上支撑着中国电影市场的半壁江山。从1999年开始,我国电影市场的票房收入一般都可以维持在10亿以上,年生产影片数量也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
2、 电影管理条例:(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2)实行许可缺席;(3)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须报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4)电影制片单位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电影片;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合作摄制电影片;(5)电影洗印单位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者《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的单位摄制的电影底片、样片,不得洗印加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拷贝;(6)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7)电影进口业务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电影进口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电影进口业务;(8)申请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全国农村从事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9)国家允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10)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时间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11)国家建立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采取其他优惠措施,支持电影事业的发展。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缴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