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测试及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由本校组织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我校核发的《济南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考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键盘、器乐表演及声乐表演类主项考试曲目均为自选,中外不限;音乐学理论考试主副项不得重复;每个考生最多可报3个专业方向。
5、听写、乐理笔试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纸,考生需自带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论文写作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
6、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核后于4月上旬发放《济南大学2017年音乐学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通过济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成绩在合格线以下者,不再另行通知。
7、考生于5月10日前持我校所发《济南大学2017年音乐学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和办理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结构
1、音乐学(器乐表演方向):主项(60%)+视奏(5%)+副项(5%)+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2、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主项(60%)+副项(10%)+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3、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论文(30%)+主项(30%)+副项(10%)+基础乐科(乐理10%+视唱10%+听写10%)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
音乐学专业(器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由省招办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根据考生结构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50%)依次排序,由省招办按结构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