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联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联考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 本大纲只对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及理论作曲的考试内容和要求作出规定.
Ⅱ.音乐基础理论
Ⅲ.视唱
Ⅳ.练耳
Ⅴ.理论作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