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院校招生录取 (一)积极支持和依法规范在鄂高水平大学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扩大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实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要求。逐步探索“笔试+面试”的考试录取方法。 (二)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高校可优先录取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较佳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