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符合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校专业校考范围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须由考生本人持: ① 身份证原件; ② 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 ③ 本 人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近照 2 张;
( 2 )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高考考生号、高考科类、报考专业(方向)、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含区号)等。
( 3 )在校考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如获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资格,须于 2012 年 3 月 1 日 之前以传真的形式,将姓名、省份、高考科类、报考专业(方向)和考生号提供给我校艺术学院。
( 4 )凡因上述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提供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