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院部,4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音乐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浙江、吉林(吉林省考生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音乐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内蒙古。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手风琴、扬琴考生。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招收吉他、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乐、民乐及流行演唱考生,民乐考生入学后零起点学习流行音乐。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