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绵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639)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邮编:621000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2200001 2200234 2202650(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mnu.cn 招生网址:http://zs.mnu.cn E-mail:mnuzs@163.com
四、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五、招生与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
5、身体要求:符合国家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音乐学、美术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生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夜盲。
6、录取方式: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合格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进档考生中,其录取办法为:
(1)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2) 美术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和体育类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设置志愿级差分,原则上不超过5分;
(4)进档考生中,专业单科成绩各省第一名者优先录取;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及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办法: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等。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请见我校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http://xgb.mnu.cn)
八、其它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学校领导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一)音乐学(师范、本科)
2) 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或一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120分
3) 视唱练耳:(1)视唱口试:一个升降号内各类调式(包括大、小调、民族调式)及各类节奏组合的视唱 20分;(2)练耳笔试:①音高听辨;②一个八度内的各类自然音程听辨;③和弦听辨;④常见节拍、节奏听辨;⑤旋律听辨记忆 80分
4) 音乐知识与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小学新课标教材 60分
(二)音乐表演(音乐舞蹈)(非师范、本科)
1) 外形条件、舞蹈先天条件 100分
2) 基本功(腰、腿、胯、软开度、弹跳)100分
3) 舞蹈表演(舞蹈感觉)100分
4) 模仿(舞蹈动作、节奏感)100分
(三)音乐表演(非师范本科,含声乐演唱方向、键盘乐器演奏方向、民族乐器演奏方向、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视唱练耳、乐理考试内容和方法与音乐学专业相同。
1) 声乐演唱方向
美声、民族唱法演唱方向:演唱歌曲两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
2) 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1】钢琴:演奏练习曲(740以上程度)一首、复调曲(二部创意曲程度以上) 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手风琴:演奏练习曲(740以上程度)、复调(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技术性较强的大型乐曲各一首。
3) 民族乐器演奏方向
【1】二胡: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p#分页标题#e#
【2】竹笛:音阶一条;中等难度的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
【3】古筝:练习曲一首;传统乐曲一首(四级以上);现代乐曲一首。
4) 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1】小提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
【2】圆号:音阶、琶音、三度模进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
【3】萨克斯:演奏两个八度音阶、琶音(连音、吐音;调性任选);任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较慢连音与快速吐音);大型乐曲一首(不带伴奏)。
5) 音乐表演各科成绩分配如下:
【1】主科 300分 【2】视唱练耳 70分
【3】乐理 30分
特别提示:音乐表演各专业对视唱练耳有单科要求,视唱练耳单科成绩必须达到40分。凡未达到以上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本科)
1)一次面试
2)考试项目:自备稿件朗诵(100分)、指定稿件播读(100分)、才艺展示(100分)、形象与上镜(不化妆、100分),总计400分。
(五)艺术设计、美术学
1)考试科目
(1)素描 200分
(2)色彩 200分
2)考试要求:
(1)素描:考查考生运用单色造型的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的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2)色彩:考察考生对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要求考生对色调、色彩的对比关系、画面组织及色彩规律认知均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六)艺术教育(师范、本科)
1、艺术教育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
(1)音乐基础:参考林鸿平主编《乐理 视唱 练耳》 100分
(2)声乐:演唱歌曲1--2首 100分
(3)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100分
(4)视唱:一个升降记号内的视唱练习 100分
2)、美术
(1)素描150分
(2)色彩150分
(3)简笔画100分
2、考试要求:
1)声乐:考查学生对音高、节奏的准确把握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和表现。
2)钢琴(或其它乐器):考查学生的钢琴基础。要求学生能正确地触键,节奏准确,弹奏流畅,有一定的表现力。
3)素描:考查考生运用单色造型的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的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4)色彩:考察考生对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要求考生对色调、色彩的对比关系、画面组织及色彩规律认知均具备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注意:
A、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请自备所需的画板(不超过四开)、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B、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请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