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专业测试
1、考生须持身份证、报考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本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报名地点与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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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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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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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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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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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月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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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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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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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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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元月3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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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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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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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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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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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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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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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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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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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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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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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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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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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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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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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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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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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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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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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考试安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内容:音乐技能、音乐素质、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能力3个方面。侧重综合素质,择优选拔。
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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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选考项目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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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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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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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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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技能#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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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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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1首曲目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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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主、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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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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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音,节奏、和弦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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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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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卷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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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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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与
沟通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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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与沟通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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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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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答问与场景音乐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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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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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多选考副项可加分,但不论加考几项,加分总额不超过5分。
声乐唱法不限,器乐含古典或民谣吉他,戏曲含朗诵或戏剧表演。
五线谱视唱(一升一降以内);旋律模唱,节奏、音程及和弦听辨。
4、专业成绩查询与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给专业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核发专业合格证及成绩单;不合格考生不另寄发成绩单。所有考生可于2018年4月1日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
5、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