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
2.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3.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相关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5.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
(二)考试形式
1.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题型(只考下列三种题型的其中一种):
①指定三部电影,从中任选一部,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或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不播放电影即“默评”)。
②播放一部时长在40分钟以内的影视作品,考生观摩后,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或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影视作品只播放一遍,影视作品可能是纪录片、电视栏目、影视剧片段中的任何一种)。
③命题或给材料进行故事写作。
3.与文学常识、影视常识合卷考试,答题时间共120分钟,加上播放40分钟影片,共计160分钟(2小时40分钟)。
(三)考试要求
1.评析性文章属于议论文范畴。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
2.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
3.文章全文不少于1000字。
4.语句通顺。
5.卷面整洁。
(四)考核知识点
1.作品的题材和主题;
2.作品的结构;
3.视听语言的初步解读;
4.作品的显著特色;
5.故事创作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