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有关规定
(一)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长春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则要求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统考合格以上方可参加我校加试。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三)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四)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以上招生说明若与国家或所在省区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