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罚编导专业学生曹同学的决定
曹同学,男,年满18 岁,现为我校编导专业学生。
该生学习精神涣散,上课屡次迟到,并养成偷吃偷喝的不良习性。在大成第三届汇报演出之际,擅自偷拿学校物品,并在第二天通宵未归。公然在课堂上顶撞老师,扰乱课堂秩序、学生生活秩序、学校教学秩序及效果,在我校校园造成不良影响。经我校多次批评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情节严重。现根据我校有关规定,经学校认真研究决定,将该生予以开除。
望大成各位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持良好做人品德和专业道德。
本处罚决定即日起生效。
北京大成艺考教育中心
2010 年8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