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6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从2018年起,结合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省属院校在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基础上,增加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五所院校在省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高校经教育部学生司同意后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