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保佑美国》影评——美国自由精神的反省与审判
本不想写的,在豆瓣里逛了一圈,看了几篇把这片子称作“大叔作为道德制高点并将观点强加于人”、“颓丧中年大叔杀掉耍嘴皮子的人”之类影片分析及电影评论范文,心里觉得好气馁。
《上帝保佑美国》,无论从商业还是文艺角度来看,这部片子都具备了优秀影片的特质。
商业角度就省略了二万八千字了:血腥萝莉+杀手大叔、暴力、黑色幽默、明快的剪接、绝妙的配乐!
而文艺角度,又看到有一篇影评抨击这片子超现实,说现实中正常人不会看别人不顺眼就拿枪轰别人脑袋。我想说……现实中有ET治愈过正太的手指吗?现实中有个叫班杰明的人倒着岁数活吗?现实中穿PRADA的一定是恶魔吗?现实中有过一个叫阿甘的傻瓜和中国乒乓球代表队交过手吗?……对,电影反映现实,但电影更多是依赖一种说故事的技巧去告诉我们一个观点,或是提出一个问题。用“超现实”作为贬义词来评论电影的人,不好意思,我鄙视他的智商。
这个电影正正是在讲美国社会中最现实的事情— —对自由精神的滥用,间接导致社会的浮躁和粗鲁。
我们要先明白大叔Frank是一个怎样的人。
当Frank得知自己有脑瘤之后想自杀,他从盒子里拿出枪的时候,镜头出现过一个狗牌,表明他是一个退役军人。片中的Frank大约四五十岁(新闻播报他是一个六十岁老头时他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那么他当军人应该是至少二三十年前的事情,顺推回去,即是他大约成长在六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初参军(大致的推理)。
那么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呢?从六十年代开始:民权运动、肯尼迪废除种族歧视的政策、越战、由黑人扩散到其他少数种族团体的例如美国印第安人墨西哥人和其他组织争取平等地位……这些毫无例外都是美国人争取自由平等发起的运动。
而那个狗牌所象征的意义,有什么能比一个美国军人更能显示出“为自由而战”这种美国精神的象征意义?
好,再看看他所身处的现今的美国社会——制造噪音并且永远不把车停好邻居、一言不合就对父母大声辱骂的真人明星、为吸引收视煽动仇恨和矛盾的节目主持、用有血的卫生棉丢向别人的真人秀明星、哗众取宠推崇脑残的选秀节目、电影院大声喧哗的人、一个人停两车位的人……这些人的行为背后都有一句潜台词:“Why not?”为什么不行呢?凭什么去指责他们错了,然后他们就不能继续做呢?法律赋予他们自由的公民权,美国精神赋予他们自由的精神。于是他们的言论、行为无不符合“自由”的定义。
Why?老好人Frank为什么用枪轰他们脑袋? 仅仅是因为看他们不顺眼?
就好像你拼死拼活存钱买了只ipad你儿子毫不珍惜还拿它来拍苍蝇一样。在Frank的成长岁月里,美国人为争取民主、平等、自由付出很多代价和心血,这才得到今日的境况。但与此同时,人们对自由的滥用超过甚至脱离了原本的“自由”的初衷,这种自由已经演变为“粗俗”“肤浅”及“自私自利”的藉口。从杀第一个人开始,Frank从来没说过“你是错的”“我要杀错误的人”。他只问“为什么你要如此粗鲁?”“我只杀该杀的人。”在他的天平中,滥用自由的人是对美国精神的亵渎,是对美国人过去努力的亵渎。当他拿着AK47跑到选秀节目现场,对着摄像机说他无法接受一群人取笑一个弱势的人并使他自杀,我想他是有维护公正的想法的。但当死胖子戳穿真相之后,他扣动扳机之前,他绝望了。对这个社会,对自由,对美国,发自内心的深深绝望。于是子弹横飞血溅当场,一老一少双双倒地。这是老好人Frank对这个社会以及自身的最后裁决。然后黑屏,God bless America字样出现,我激动得几乎喷鼻血。
如果说Frank是在这个病态社会中深受其害的一员,萝莉代表的则是美国新生代中,受浮躁社会影响尚算不大的一群。萝莉三番两次地感谢Frank让她加入进来,对Frank撒谎她来自一个破碎家庭,因为她觉得如果让Frank知道她来自普通家庭他就不会带她走了。萝莉其实随时可以全身而退过正常生活,但最后她还是选择和Frank一齐,看时很唏嘘,花样年华就此陨落是值得还是不值得?大胆推断一下的话,我觉得导演是要发问,这个浮躁社会虽然不是凭借任何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拨乱反正,但是不是没有受到其坏影响的人就可以置身事外呢?面对这个问题,你的选择又是如何?#p#分页标题#e#
最后觉得比较有趣的一点,他们杀节目主持后边走边说的。萝莉问Frank到底赞同他什么政治观点,Frank说“枪支管辖”。然后到片尾用了一段不短的篇幅去描述他从枪贩子处买枪,再用枪进行最后裁决。在美国每个人都有配枪自由,但同时也为社会带来很多罪恶和不安,为公民生命财产带来危害,这是不是也是“自由”过度了的一种表现呢?Frank的最后审判,是不是有点以其人之道还至其身的感觉呢?
啰嗦了一大堆。总括来说,这是美国人自身对社会进行反省与审判。中国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胸怀和天才拍出这样的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