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计划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陕西、湖南两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计划招生30人。
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1.专业课统考成绩以生源地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播音编导类成绩为准。
2.湖南省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按省招办相关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4.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艺术设计专业
报考要求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有一定美术基础,体检无色盲、色弱、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2.凡当地省招办组织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并获得合格证。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在甘肃、湖南、江西、山东、陕西共计划招生70名。
考试科目:
①素描(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
②色彩(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
3.所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省发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及我校的校考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5.登录我校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特类考生考分查询”系统查询专业课校考成绩(http://zsb.chd.edu.cn)。
6.陕西省考生以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不再另外组织校考。
录取办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合格。录取时,省外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的考试成绩为准,陕西省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2.山东、湖南、江西、甘肃四省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按省招办相关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4.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