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6年新生户籍管理说明 一、新生户口迁移原则: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和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实际情况,自2016年起我校不再为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辽宁大学户籍管理工作说明: 根据辽宁省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暂住人口实行登记管理,可不办理暂住证,学生户籍所在地对学生在校学习没有任何影响。学生毕业后,凭接收单位录用证明,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其工作单位所在地。 辽宁大学安全保卫部户籍室咨询电话: 024-62202417或1394050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