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一、持“入学通知书”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电话:024-62202299),请假一般不应超过两周。不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进行身体和品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党团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沈阳市的学生党员直接介绍到学校党委,外市和辽宁省外的学生党员由县(区)级以上组织部介绍到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团员由所在单位直接介绍到所在专业的学院团委。同时,应自带有关档案材料,报到后交所属学院;邮寄的寄至“辽宁大学档案管理中心”(注明所属学院和专业),邮政编码110036。
四、新生报到前,应按所录取专业将学费足额存入缴费卡中,学校划费后,方可进行注册、参加选课、考试等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五、按新生缴费说明进行交费。一是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档案学、哲学各专业学费3800元;外语类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软件)、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环境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各专业学费5200元;广告学(广告设计、视觉传播)、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摄影各专业学费10000元;本山艺术学院各专业学费15000元;亚澳商学院各专业学费23000元;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学费28000元;其余专业学费4600元。二是第一学年住宿费1200元。三是为掌握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和预防传染病,按省卫生防疫要求,入学时学校组织体检,需交费用60元。四是学校代收教材费470元,学期结束时,按实际支付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新生可自费自愿选购用于外语学习与听力考试的专用耳机。
七、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40元。学生入校后还可以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相关险种。
八、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方便学生,禁止垃圾棉进入学生公寓,确保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安全、卫生,学校为学生准备了住宿所需用品,该用品是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教育厅联合考察认证确定的合格产品,全部为出厂价(400元/套、12件),产品保用期四年,在使用期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包换,学生报到时自愿购买。自带行李要符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要求,详情见《辽宁大学学生公寓规范管理的说明》。
九、学生寝室统一配有衣物箱,所带箱包长宽高均不宜超过50厘米,以免摆放困难。
十、应按规定的报到日期入学,提前来校食宿有困难。数学院、物理学院、化学院、药学院、生命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轻型产业学院同学报到地点为沈阳崇山校区,其他学院同学报到地点为沈阳蒲河校区。报到当天,学校在沈阳站、沈阳北站设新生接待站,8时-17时有校车迎接。自行来校者,沈阳站乘210路公共汽车,沈阳北站乘236路公共汽车到“辽宁大学”下车,可到达沈阳崇山校区;沈阳站乘255路,沈阳北站乘236路至道义开发区站,可到达沈阳蒲河校区。
可凭“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