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视觉艺术策划与管理方向)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数码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含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占60%和专业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占40%和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