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
1、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考生参加全国文化高考,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主确定,属提前录取批次。
2、录取原则: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文化考试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舞蹈历史与理论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舞蹈编导专业(新媒体舞蹈方向)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
3、《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4、录取结果可在我院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