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2017年录取原则
(1)2017年我院不单独设置艺术专业考试。承认各省(市)专业联考成绩,本科合格。 (2)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3)录取以考生正式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4)考生填报我院志愿后5日内,须将考生基本信息(省份、姓名、考生号、专业成绩、详细联系电话、志愿信息、报考专业、毕业学校等)传真至010-60411961(自动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