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科开考前40分钟(第一科开考前50分钟),监考员和有关人员到达考务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准钟表时间,领取试卷(题)及有关工作用品;
2.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考试开考前35分钟)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一名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违禁物品,劝阻考生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另一名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的相貌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3.开考前10分钟,开始启封分发试卷(题)。第一科考试开考前监考员还要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4.监考员应提醒考生认真核对答卷纸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无误后按规定的时间开始作画。
5.速写、素描两科合并一次连续考完。速写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先收速写答卷(试题),后发素描试卷(试题),接着考试,考生不休息;
6.开考后,监考员应逐份试卷检查考生填写的姓名、性别、考生号、考场号、座号与座次表上是否一致,并督促考生正确填写。
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监考员应在缺考考生的答卷纸的“姓名”栏内填写“缺考”字样;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吹一次哨,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注意掌握好时间;
9.考试期间监考员应分立考场两端,密切注视考生作画,防止考生交换答卷或其他舞弊行为;
10.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停止作画,监考人员将试卷(试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1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密封考生答卷。仅在密封条上刷浆糊和胶水,不可以在答卷纸密封线内刷浆糊和胶水。缺考考生答卷和尾场空白答卷不密封,违纪考生答卷密封。每场收回的试卷袋内均为30份答卷。
12.监考员应将缺考考生和违纪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及违规事实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考场情况登记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