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唱
(一)考试的基本内容。
1.考试一律采用五线谱。
2.考试由中等速度的A、B两条视唱曲组成,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
3.视唱曲限定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和民族调式以内。以基本音级为主,变化音级为辅。
4.视唱曲目的旋律线包括级进、跳进的旋律音程,节奏包括单纯均等、附点、切分、连音、休止符在内的各种形态的节奏组合。
(二)评分标准
1.26-30:速度适宜,调式明确,调性稳定,音高准确,节奏正确,具备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2.19-25:速度适宜,调式明确,调性基本稳定,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但个别音或音组有音高游离,节奏有小的失误。
3.14-18:速度适宜,调式整体感比较为明确,虽有部分段落游离,但最终能够回到正确的调中心,音程关系和节奏和部分错误。
4.6-13:速度较慢,调式感差,调性游离严重,虽然唱名基本正确,但音高关系紊乱。
5.2-5:速度超慢,调式调性感混乱,音高、节奏错误很多,唱名错乱,甚至几乎不能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