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在市、县招办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先分期分批读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再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另文下发。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进行采像,现场打印《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因考生确认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各市、县招办于2017年11月22日16:00之前完成艺术类,2017年12月27日之前完成其他科类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确认及修改工作,并将数据逐级提交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招办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政审意见由各市、县招办组织人工录入,录入的考生信息要做到客观、全面、准确,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五)考生政策加分材料逐级审核上报,各中学(报名点)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材料汇总报县招办,县招办初审后的材料于12月26日前报市招办复核,市招办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汇总、复核后的材料报省考试院普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