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工 作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 责 部 门
|
1
|
2017年11月26—12月4日
|
各级高招办
|
|
2
|
2017年12月5—9日
|
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县(市、区)高招办
|
3
|
2017年12月14-15日
|
艺术类考生领取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
|
县(市、区)高招办
|
4
|
2017年12月下旬至1月15日前
|
1、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2、省级统考设点高校网站上公布考生统考成绩及成绩分布情况,发放省级统考合格证书
3、受理省外院校申请在闽设点组织专业校考
4、向教育部报送在闽组织校考高校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设点高校
|
5
|
2018年3月底前
|
省外院校在闽设点组织校考
|
省教育考试院、设点高校、校考院校
|
6
|
2018年4月15日前
|
1、校考院校网站上公布考生校考成绩及成绩分布情况,发放校考合格证书。
2、校考合格名单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
校考院校
|
7
|
2018年6月7—8日
|
艺术类考生文化统一考试
|
各级高招办
|
8
|
2018年6月下旬—8月下旬
|
省教育考试院
招生院校
|
|
2、向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投放电子档案
|
|||
3、艺术类专业录取
|
|||
4、艺术类考生网上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升学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