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8年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评委工作要求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不定时调换。 (三)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