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本科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同时持有一个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所填报院校专业的校考合格证书(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院校除外);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考分数不限,报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不安排分省计划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的文考成绩必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院校按照省级统考类别分类进行招生。填报本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应持有与所填报专业相同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书的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考生除外),文考成绩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征求志愿可以线下20分以内),填报本科A类、C类院校的还应获得所填报院校专业的校考合格证书;填报高职(专科)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应有相应专业类别的本、专科省级统考合格证书,文考成绩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征求志愿可以线下20分以内)。
3、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的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个专业统考类别。
4、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了解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严格按《2018年福建招生资讯·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院校批次及网上填报志愿要求规范填报。因考生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