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艺术、播音与主持三个方向),艺术类,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合格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和企事业宣传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以及摄影、摄像、音响、撰稿、编剧、广告、社教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17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湖北省计划招生 17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文理兼收。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
三、考生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名(2017年国家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除外)。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考试时间:2017年3月12日—3月14日,随报随考。
2、报名考试地点:黄冈师范学院新校区。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2)身份证。
4、报名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为:(1)影视作品分析;(2)抽词述文;(3)艺术特长展示。
影视作品分析:考生根据现场放映的电影或电视作品撰写1000字左右的评析性文章。
抽词述文:考生根据所抽取的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串讲成3分钟以内的故事或话题,三个词语原则上在故事或话题中的位置应均匀布局。
艺术特长展示: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在小品、演唱、演奏、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任选其一。
详见《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考试大纲》(http://www. hgnu.edu.cn)。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文化考试
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高考。
六、录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湖北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七、有关事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相关用品自备,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校 址:湖北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 编:438000
电 话:(0713)8616617 8835900(招生办公室) 传 真:8662677 8835900
8621647(新闻与传播学院) 网址:http://www.hgnu.edu.cn
邮 箱:zhaoban@hg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