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培养少数民族高级音乐人才的摇篮。已向社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音乐人才,他们现已成为各地区音乐教育、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及中坚力量。
学院已形成融教学、学术、创作与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办学模式,包括本科、研究生两个教学层次。设音乐学、作曲、声乐、民乐、少数民族器乐、管弦、钢琴、音乐教育等8个系的3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和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少数民族音乐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87人,高级职称30人,硕士生导师23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5人、硕士28人。创作了《木雕的传说》《凉山巨变》《狼牙山五壮士》等具有广泛影响的音乐作品。学院师生在各种比赛中获奖300余人次,音乐作品获奖30余人次。近20年获得的各级教学与科研项目及成果约50余项,省部级以上项目与成果18项,如《中国藏传佛教音乐文化的流布与地域化变异》、《蒙古宗教与祭祀音乐文化研究》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2004年获文化部、中宣部、国家民委、全国文联“完成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艺术学科国家重点项目编撰成果一等奖”;《滇南山谣三首》《春天来了》分别获第二届、第三届“金钟奖”;《吉祥三宝》获中宣部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奖”;《蒙古佛教音乐文化的多元性》2004年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音乐学院坚持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办学宗旨,努力构建少数民族音乐的教学、科研、创作与开发中心,逐步实现完整而科学的特色学科体系。已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演奏等,并结合这些课程创编了《中国少数民族声乐教材曲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冬不拉演奏教程》等10余部特色教材。在国内最先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确立为独立的本科必修课程,实现了中国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特征的教学目的。
音乐艺术是实践的艺术,学院成立有“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少数民族乐团”和“少数民族青年合唱团”。其中“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在1999年被北京市定为“北京市高校音乐普及和推广严肃音乐的乐团”,“少数民族乐团”参加2004年雅典奥运会闭幕式迎接奥运会升旗演出,受到北京市委、北京奥组委颁发的荣誉奖。2000年以来,这些乐团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演出100多场次,锻炼了学生实际表演能力的同时又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招生计划、专业简介、学费
2017年,音乐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145人,详情如下:
招生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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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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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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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含器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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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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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乐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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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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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簧管2、双簧管4、小号2、大号1、大管2、圆号2、长号2、长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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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乐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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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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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8、中提4、大提2、低音提琴2、竖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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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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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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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打击乐2、民族打击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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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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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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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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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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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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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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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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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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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琴2、热瓦甫2、冬不拉1、火不思3、扬琴1、伽倻琴1、二胡2、手风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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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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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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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8,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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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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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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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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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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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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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6,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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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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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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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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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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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专业方向的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的报名考试环节归于弦乐专业方向,录取仍归于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方向。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乐器演奏等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表演类专业:10000元;作曲及音乐学专业:8000元。
艺术类专业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酌情报考。
报考条件、时间地点、方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岁的适龄考生(作曲专业年龄不限)。
2.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3.中专或高中毕业;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法
北京考点:在校考点参加初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7年1月10日至2月25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zb.muc.edu.cn),严格按照网站上《报名须知》的说明和要求,认真准确填报并提交信息。
完成网报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京外考点:须考生本人按时到各考点面报。初试合格者进京参加复试(二、三试)。
音乐学(音乐学)、作曲专业不在京外考点举行初试。
现场确认或面报时需认真核对(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复印件及照片由学校留存):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号码),临时身份证无效。
2.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高考报名发放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头像彩色照片四张。
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确认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考试地点、时间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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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时间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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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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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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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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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2月26日-27日
考试:2月28日-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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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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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893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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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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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1月15-16日
考试:1月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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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
(呼市昭乌达路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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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43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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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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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1月15日
考试:1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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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新生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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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544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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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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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1月17日
考试:1月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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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106中学(原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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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835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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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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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1月21日
考试:1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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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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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8665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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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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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2月12日
考试:2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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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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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83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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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一试费共100元,二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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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及评分方法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为一试(初试)、二试(专业复试)、三试(视唱练耳与乐理)。一试结束后,二试、三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详见下文。
注:1.考生可自带钢伴;2.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无需参加乐理考试,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专业考试内容
一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古典、浪漫及现代乐曲中选择。);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三个八度单音及琶音,三、六、八、十度双音);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克莱采尔以上;c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慢板)。
2.中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b练习曲一首;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a音阶一组;b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琶音;b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a马林巴:音阶一组包括琶音;练习曲一首;b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a小军鼓练习曲一首;b中国大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其中必弹一首肖邦练习曲(除op.10.No.3、No.6,op.25.No.1、No.7)。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拉弦乐、管乐演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b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低音提琴:a音阶一组;b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弹拨乐演奏)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演奏)
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乐学方向
音乐技能考察,演奏两首乐曲,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2.其他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含740)、复调乐曲(三声部以上声部)一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性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三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各一道。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它乐器。
二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或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a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b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a马林巴乐曲一首;b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拉弦乐、管乐演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弹拨乐演奏)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演奏)
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加试钢琴(车尔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乐器。
2.钢琴:a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乐曲一首;c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
2.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3.指定简谱视奏。要求进行二至三次的转调演奏,演奏须含伴奏织体。
三 试(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无需参加乐理考试,视唱练耳成绩作参考。
视唱练耳部分
一、声乐、民乐、管乐、打击乐、贝司、竖琴、音乐学、音乐教育 (笔试、口试)
笔试
1.五音组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听记固定音高)。
2.音程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大、小、减三种和弦的原转位,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型、三连音、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
5.旋律填空(听写在五线谱上)。
口试:
一个升降调内,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均可,唱名法不限)。
二、作曲、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笔试、口试)
笔试:
1.音阶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以及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阶(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及调式名称)。
2.音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大、小、增、减三和弦的原转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转位、小小七和弦原转位(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四小节以内2/4、3/4、4/4拍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包括休止符)等的节奏组合。
5.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解决(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和弦功能及调式名称)。
6.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用五线谱记写、并写出调号及调式名称)。
口试:
视谱即唱: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乐理部分
一、除作曲以外的所有专业:五线谱记谱法、省略记号、常用音乐术语、音及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调与调式(不涉及转调及调式中的音程、和弦移调部分)。
二、作曲专业: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 《基本乐理简明教程》 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 《基本乐理教程》 上海音乐出版社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9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面试1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85%+副科成绩5%+视唱练耳5%+乐理5%
注:副科成绩指副修声乐成绩或副修钢琴、器乐成绩。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5%+视唱练耳5%+乐理5%
文考证发放原则
1.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2.考生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成绩(视唱40%,练耳60%,不可缺项)均须达到科目总分(100分)的50%以上。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和声乐前三名)可降10分。
3.声乐表演和声乐教育考生综合成绩分男女生单独排队,分别发放合格证。
文化考试
我校将于2017年4月1日之前在校本科招生网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mail:muc3922@126.com
本科招生网:zb.muc.edu.cn
邮政编码: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
学院网址:http://yyxy.m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