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艺术特长生招生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学校大学生艺术团,2018年南京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项目
201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南京大学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项目如下:
西洋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大号、短笛、定音鼓。
民乐:竹笛、笙、唢呐、琵琶、中阮、三弦、扬琴、古筝、柳琴、排鼓、木琴、二胡、民乐大提琴(拉阮)、民乐低音提琴(低音拉阮)。
声乐: 女高音、男高音、女中音、男中音、男低音。
1、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身体健康。
2、特长要求
(1)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2)声乐、舞蹈: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专业水准,曾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过奖,能担当领唱、领舞之职。
三、报名办法
四、审核及缴费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测试,审核结果将于2017年12月30日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间登录“AAA测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方能参加测试。
五、测试安排
六、资格认定
特长生测试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水平和各艺术团的需要,从“优秀”及“合格”考生中择优选拔南京大学2018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具体内容以南京大学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为准)。
若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方可享受南京大学的优录政策。
凡取得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需与南京大学签订书面协议,放弃签订则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
七、录取
学校将确定的艺术特长生候选人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录取。
专业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分数线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则加3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5分)。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者,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控制线以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投档线则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0分)。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B。
八、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特长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招办)、89680320(团委)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电话:025-83592586
E-mail: aonju@nju.edu.cn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nju.edu.cn(教育网),bkzs.nju.cn(公网)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十、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