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
合格证发放
测试及评卷结束后,我校根据《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
各专业发放《合格证》比例拟定如下:
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其余专业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学校在《合格证》中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15日前将《合格证》发送至考生本人。考生持《合格证》于5月10日前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考办确认考生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