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艺考合格证4月15日前发到手
按照规定,艺术专业测试及评卷结束后,省内外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招生计划的1:4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院校在合格证中必须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15日前将合格证发送至考生本人,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需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艺考生拿到专业合格证之后,必须持专业合格证于5月10日前到报名招办进行科类确认。美术类考生持省考试院发给的美术类专业合格证,非美术类考生持院校发放的合格证,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考办确认考生类别。凡持无效合格证或没有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不得按照艺术类确认类别。凡没有按规定时间确认科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报考资格,考试和录取时将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