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和条件
2017年美术学院面向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河北、湖南、江西、广西、江苏、山西10个省(区)招生。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民族不限,文理不限。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只在湖北、湖南、江西、山东4个省招生。应届、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力青年,女性,相貌端庄、身材匀称、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须有以下条件:
1、身高要求:身高1.70米及以上。
2、本专业文理科兼收。
3、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有一定的形体表演基础。
合格证发放办法
学校将根据下达各省的计划划定各考点专业合格分数线,各考点不分专业统一划定。各省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在发放合格证时公布。合格考生可以报考在所在地区招生的所有专业方向,录取专业以高考志愿为准。考生4月1日后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学校将邮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非合格考生只网上公布成绩单。
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在专业考试取得我校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各地合格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算综合分(满分2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综合分及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配。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中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专业考试成绩位于我校在各考点前5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英语成绩放宽到45分,予以优先录取,并在综合分上加5分排队分配专业。
2、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需达到所在省级招办划定合格线。在湖北省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还须达到相应要求。
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