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校在河南省采用音乐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山东省采用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要求如下:
1.考生持身份证、所在省颁发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考生凭《河南理工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颁发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1)乐理、听音;(2)视唱;(3)主科(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舞蹈方向要求基本功测试和舞蹈作品一至两段;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
4.器乐方向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5.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四月份发给《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6.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