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发给其《文化课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此通知单,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填写志愿时报考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可通过我校网站http://job.nedu.edu.cn/zs/index.php查询)
1、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2、吉林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20%+专 业课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70%+专业课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招生咨询及电话:
我校咨询电话:(0432)64806749 电子邮件地址:zsb@mail.ned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edu .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邮政编码: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