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广告创意)专业美术类统考须达到我校划定的统考报考资格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当年本市第二批本科资格线的90%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分数线。
3.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依次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专业及文化成绩合成总分计算方法
1.艺术设计(广告创意)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 (文化成绩满分/150)×50%+文化成绩×5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的50%及文化成绩的50%计算,合成总分计算方法为:
专业考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文化成绩满分/100) ×50%+文化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