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1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摄影、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考生的录取按以下原则进行:
(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艺术设计、摄影、雕塑、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在省美术类统考和学校校考合格、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工业设计专业在省美术类统考和学校校考合格,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3)以上各专业对英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
(4)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 、学费标准:按陕西省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9000元/年。